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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鹽城市高鐵站化糞池抽水排污及夏季汛期應急抽水排污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實施。招標人為鹽城市新鹽鐵路樞紐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項目所需資金來源為自籌并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鹽城市高鐵站化糞池抽水排污及夏季汛期應急抽水排污。
2、招標單位:鹽城市新鹽鐵路樞紐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3、項目地點:鹽城市高鐵站。
4、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鹽城市高鐵站化糞池抽水排污及夏季汛期應急抽水排污等,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使用吸污車(容積不小于8立方米)對高鐵站化糞池抽水排污以及夏季汛期應急抽水排污,同時將抽排的污水外運并處置,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招標范圍進行適當調整的權利。抽水排污(含運輸及處置)作業人員(含人員保險)、設備、運輸工具等需中標單位自行提供,一切安全責任投標單位自負,與招標單位無關。
5、招標規模:約9.0萬元。
6、服務期:1年。服務期內,中標人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響應時間為4小時,如未按時到達,招標人有權指定第三方進行作業,產生的費用從中標方合同中扣除。
7、質量要求:合格,滿足招標人服務要求,抽排外運的污水處置符合國家、省市法律法規和環保主管部門規定、標準。如因隨意傾倒造成二次污染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所受的任何處罰均由中標單位負責。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1、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資格等要求,并在人員、設備、信譽等方面具有相應的項目實施能力。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獨立法人企業。
(2)投標委托代理人及項目負責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5年3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投標人須自 2020年6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一個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是指污廢水抽排項目。(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2、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交通投資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以上第2、3項投標時無須提供相關證明,如有質疑或招標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給招標人核驗。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4、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方式投標。
5、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法人代表為同一人的兩個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6、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四、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人。投標報名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開標前必須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作無效標書處理。
五、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規定的金額、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或保單或保函、電匯、轉賬、支票、信用承諾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除現金外),且開標時需提供相關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材料,具體形式由投標人自主選擇。
注:(1)投標保證金如采用線下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或保單或保函或支票等繳納方式的須提供紙質原件,如采用電子保函(保單)、電匯、轉賬等繳納方式的須提供電子保函(保單)、電匯、轉賬截圖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投標保證金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直接交給招標人。投標人如未按文件約定提供有效的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材料的,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2)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 ] 17 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備案的第三方信用報告原件彩色掃描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需提供查詢截圖)。
(3)根據鹽城市行政審批局等四部門印發的《關于規范投標保函保單應用及試行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的通知》(鹽行審發〔2023〕27號)、《關于繼續推行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的通知》(鹽行審發〔2024〕10號)精神,本項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標人以“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格式參照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標保證金。使用“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替代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須在投標時將“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作為投標文件組成部分一并提交給招標人,除法定例外情況,在投標有效期內不得撤銷撤回。采用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的,不免除投標人違法、違規、違約責任的義務。
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待中標候選人公示結束后無息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待履約保證金交納后無息退還。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報告的,投標單位應支付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給招標人):
(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間,投標人撤回或撤銷投標。
(2)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干擾正常招、投標秩序。
(3)投標人相互圍標、串標的。
(4)投標人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或者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要求的。
(5)投標人中標后拒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
(6)應予沒收投標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4、履約保證金: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須在7日內向招標人足額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履約保證金的形式:由中標人自主選擇銀行轉賬、保函、支票或保險形式匯轉至招標人指定帳戶并存于招標人處。履約保證金于本項目服務期結束并經招標人確認且無違約情況下方可無息退還。
六、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七、招標文件領取
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以上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并自愿參加本次投標的投標人,攜帶本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原件以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到鹽城市交通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與運河路交叉口往南約150米高鐵科悅商務中心1號樓3樓327室;聯系人:單女士,聯系電話:18951555687,郵箱450175119@qq.com)報名并交納工本費領取招標文件,投標人領取招標文件后方可參加投標,未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投標無效,招標文件售后概不退還。
本招標項目的報名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日18時00分。
八、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招標人:鹽城市新鹽鐵路樞紐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高鐵站西廣場長途樓5樓
聯系人:陳先生
電話:18068889628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交通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與運河路交叉口往南約150米高鐵科悅商務中心1號樓3樓
聯系人:單女士
電話:18951555687